現在國際知名品牌有時候也掛羊頭賣狗肉,您可要睜大眼睛了,要不吃了啞巴虧卻被反咬一口。最近,南京一位消費者購買了四條某國際知名品牌的牛皮腰帶,可是她將皮帶拿到一家鑒定機構檢測發現,其材質是“剖層移膜革”。隨后,有關電視媒體對此事進行了報道。該品牌牛皮帶經銷商看了報道后認為,這家鑒定機構負責人在媒體上詆毀了該品牌的聲譽,并因此將鑒定機構告上法院,要求對方道歉并消除影響。近日,南京建鄴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名譽權糾紛案,某品牌牛皮帶經銷商的訴請被駁回。
經銷商
鑒定機構言論侵犯了名譽權
該國際知名品牌牛皮帶經銷商訴稱,他們系經授權銷售某國際著名品牌商品的企業,為該國際品牌特許銷售商。2008年12月29日,消費者周女士在專賣店購買了4條該品牌皮腰帶。2009年1月4日,周將該皮腰帶送往某鑒定機構進行帶身成分檢測,檢測結果為“剖層移膜革”。同年1月6日,南京某電視臺生活頻道的記者隨同周女士來到專賣店進行采訪,并在該電視臺生活頻道《日子》、《南京質量報告》等欄目中進行了連續報道。
該經銷商認為,某鑒定機構副主任蔣先生在未經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的確認下,就腰帶擅自進行民事責任的判定,在廣大電視觀眾面前指責該品牌皮腰帶是“以次充好”,在廣大電視觀眾中造成了強烈影響,嚴重侵犯了經銷商的名譽權,并直接造成了他們所代理產品的銷售額直線下降,給他們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經銷商請求法院判決某鑒定機構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并在其原侵權范圍內,即播放采訪內容的幾家電視臺的相關頻道,對經銷商公開進行賠禮道歉,并承擔訴訟費。
庭審中,該經銷商引用了電視報道中的部分內容作為證據。播音員說:“……蔣主任告訴記者,牛皮和剖層移膜革其實是兩個概念,牛皮是頭道皮,而剖層移膜革則是二道皮,或者三道皮”。記者問:“它是剖層移膜革但是標的是牛皮”,蔣答:“那就不行啊,也就是說把低檔次的東西,以次充好”。記者又問:“牛皮和剖層移膜革……”,蔣答:“兩個概念,它是用牛皮二層再次那個,但是從價格上講有差別,我們一般頭層的牛皮從目前價格來講呢,一般在每個平方二三十塊錢,而剖層移膜革的話呢,它每個平方只有九塊錢左右……”經銷商以此證明某鑒定機構的言論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及其所代理的某品牌的名譽權。
鑒定機構
僅是從專業角度做客觀陳述
作為被告的某鑒定機構辯稱,某品牌牛皮帶經銷商不是適格的主體,無權提起訴訟,其請求應予駁回。在經銷商提交的電視報道視頻資料中,自始至終均未出現該經銷商的名稱,而他們更未對某經銷商進行任何評價,經銷商的名譽并未受到任何侵犯。
此外,他們是在消費者購買產品發現瑕疵后,受其委托進行鑒定的。在被動接受電視采訪時,并未對經銷商的名譽進行毀損,只是從皮帶鑒定專業角度對剖層移膜革、頭層牛皮、二層牛皮以及相應的價格檔次等方面進行了專業的解釋,他們所說的“以次充好”意思是,把剖層移膜革的產品標為牛皮產品,就是把低檔次的東西以次充好,但這并沒有針對某經銷商,不存在對經銷商的誹謗,不構成對經銷商名譽權的侵犯。
法院
未構成侵權駁回經銷商訴請
建鄴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精神,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而某鑒定機構人員在電視報道中,只是對牛皮和剖層移膜革進行了區分,并就牛皮和剖層移膜革的市場價格進行了說明。這部分言論是從專業角度對牛皮和剖層移膜革屬性、價格進行客觀陳述,并未直接指向原告及原告所代理的某國際品牌,不構成對某經銷商及其所代理某品牌名譽權的侵害,因此駁回某經銷商的訴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