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海關今日查獲進境旅客攜帶未申報的穿山甲甲片1包,毛重9.39公斤。同日,首都機場海關還查獲進境旅客攜帶未申報的象牙制品46件,毛重5.08千克。
首都機場海關查獲進境旅客攜帶鱷魚皮制品11件,包括鱷魚皮錢包4件、鱷魚皮包2件、鱷魚皮腰帶5條。海關按規定將上述物品扣留。
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以及中國的《海關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郵寄、攜帶、托運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國境的,必須持國家瀕危辦或其駐各地辦事處出具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向出入境海關申報。
據海關介紹,除象牙外,下列野生動物及制品也屬于國家限制進境物品:
河馬牙、犀牛角、野生牛角、扭角羚羊角、海龜殼、珊瑚、貝殼的雕刻品及由其制成的項鏈、耳環、手鐲等裝飾品;
虎、豹、熊等食肉動物毛皮或者制品;蟒蛇、眼鏡蛇等蛇類和鱷魚、巨蜥、穿山甲等爬行動物皮革及制成品、野生動物的狩獵紀念物。